内蒙古自治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于1989年11月2日成立,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,受信息产业部和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的委托,依据国务院令第279号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、信息产业部令第18号《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》和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》等相关法规,负责区内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,参与区内通信建设市场管理工作。工作职责 1、贯彻国家和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有关通信工程质量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行业强制性准; 2、负责自治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及国家重点、跨省通信工程在我区的具体监督工作; 3、对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; 4、受理单位和个人有关通信工程质量的检举、控告和投诉; 5、通信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,包括资质初审、 审批、年检及备案; 6、通信工程专业人员资格管理,包括组织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(员)、监理工程师、项目经理、概预算等专业人员培训,以及相关资质证书的审核、管理工作; 7、对本省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人自行招标资格进行确认,对招标代理机构资质、评标专家资格进行初审; 8、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,包括对本省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实施监督,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;依法接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; 9、定期不定期对全区通信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,对在检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违规、违纪行为进行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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